当前位置:.五常法简介

五常法的历史

    1986~87何广明教授在香港城市管理工商学院任教期间,被日本的亚洲生产力中心在十六个会员国中选拨成为押川大将研究师,并于1987-88年间在日本成功研究及开始引进5S,当时他发觉日式5S只适用在职业安全健康范筹,对五常法的五个目标(安全、卫生、品质、效率及形象)最后三个有所欠缺,且欠缺审核表,故决定放弃日式5S,并首创50点的[五常法审核表],并定名及注册为“五常法”。
    1993-1994年何教授受邀到马来西亚成为该政府首位品质专家。并在该国推行五常法,获得极大回应及认同,由于语言的需要,故翻译了五个英文字即:Structuris、Systematise、Sanitise、Standardise、Self-discipline。
    基于以上成就,香港政府工业署由1994年末开始,拨款460万港币资助并委任何教授在香港推行五常法,自然需要五个中文配合,故作了五常法中文版——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从此确立名称、审核内容并广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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